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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旅行社的“八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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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1: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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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游在即,准旅游者们被大大小小的旅游广告吸引得眼花缭乱,更不用说旅行社们各出奇招招揽游客,或是线路特价,或是超值享受,或是赠送礼品,搞得众消费者“心郁郁”,觉得到处都是“天上掉下的大馅饼”。但是这其中有些是“真馅饼”,有些是“假馅饼”。“真馅饼”可以为游客带来一个愉快超值的假期,“假馅饼”则是苦难旅程的开始。作为旅游者只要谨防陷阱,还是能够分辨出“真假馅饼”,做个精明的消费者。如果分辨不清时,选择大社名社的旅游产品,则是为旅途买份“保险”的安全省事好方法。

旅行社的“八大陷阱”!看清楚看明白



·误区一 低价等于特价——价格是择团的惟一依据
  
·误区二 广告等于行程——其内容是质量的惟一标准  
  
·误区三 “准星”等于“标星”——参团标准没有统一格式   
  
·误区四 拼团等于“卖猪仔”——“合法拼团”亦是违法

·误区五 “6天”等于“6足天”——出游未必“早出晚归”
  
·误区六 门票等于套票——旅途中不应再付费用
  
·误区七 团餐等于大餐——八菜一汤是“宴席标准”
  
·误区八 入店等于“黑店”——购物都是“超范围经营”
  
  

  误区一 低价等于特价——价格是择团的惟一依据


  黄阿婆看到某报上写着某旅行社组织番禺宝墨园、长隆一天游,价格不到50元,心中窃喜。要知道仅长隆的门票就要100多元。但下面还有一小字标明费用包括:“空调车+餐费+导游+旅游责任险”,可偏偏就少了“门票”。


  另外据了解,目前暑假修学游线路一般在10天到20多天左右,逢寒、暑假推出,主要去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其中以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日本最受欢迎,行程设计加入丰富的学习、参与元素,由于成本高,一般收费较高,10天的澳洲修学团一般要15000元左右,20多天的更要2万元以上。如此大的成本付出,如果参加了“猫腻”多多的“黑社”,不仅要付出高额的团费,而且孩子学习生活在行程中得不到任何保障,要是有什么闪失的话,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真是得不偿失。


  点评: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这句话用于旅游是十分贴切的。有时候一条线路只是相差100元,其旅游档次便相差甚远。如同样的国内游线路贵100元的团可以入住三星级酒店,出入是空调大巴,团餐是标准的八菜一汤,而便宜100元的团住的可以是准三星甚至是二星级酒店,出入是非空调车,团餐也是八菜一汤,但素菜就特别多。别以为这是吓吓人而已,这是某旅行社华东游的真实个案。由于旅游业已经进入一个微利时代,区区的100元已经足以让旅游团拉开标准。


  当然也有一些不错的“特价”,如广东中旅借55周年社庆之机推出55元香港一日游产品,创下香港游市场20年来最低价格,该社亦有相关人士对报价进行了剖析,称55元香港游未必会蚀本,只是赚少了一些,而搞社庆亦属“企业公关”,推出的特惠线只是图个“意头”,预热暑期市场。


  但是仅仅是景点数量的多少并不能决定旅游团队的质量。作为旅游产品经营者的旅行社,当然不会在最明显的这一个环节上露出什么破绽。因此,如果按常规的旅游线路看,各家旅行社所走的行程都很相似,在行程及参观景点上并不能看出什么,还要从其它方面来评价这个团队是否物有所值。许多人喜欢从旅游线路的行程上来寻找问题,看看几家旅行社推出的线路中所含景点数量有多少。当然,景点个数的多少也是衡量一个团队的重要标准,在报名签订合同时,不要忘了阅读具体行程,确认所有的景点都包含门票(至少是第一道大门票)。特别在省内短途的旅游团中,景点的数量还是决定旅行团价格的一大要素。


  因此暑假出游,价格并非是惟一的参考依据,低价等于特价的念头是不可取,旅游线路本身的质量和标准是更重要的择团依据,不能一味贪图便宜。不能只看表面价格,最重要是通过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来了解一个旅游产品的真正价值,如景点、住宿、餐饮标准等。

误区二 广告等于行程———其内容是质量的惟一标准


  去年暑假,12岁的东东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北京夏令营。回来后,满腹委屈的东东不停地对父母抱怨:“在北京呆了5天,我对首都还没留下什么很深的印象。”原来放假前学校天天都能看到暑期夏令营的宣传材料和广告,在经过父母同意后,东东高兴地用1580元参加一个学生团。但是到了北京后,每天都是一大早就起来,马不停蹄地在各个景点穿梭,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是在长城呆了两个半小时。


  点评:花花绿绿的广告和丰富多彩的广告词向来最能打动消费者,现在的广告玩的是“数字游戏”,迷宫似的广告别说普通游客,就是业内人士也有看不懂的地方。广告的内容丰富得如同行程一般,天数、景点、住宿、餐饮、交通等等,放得最大的那块就是线路的特色,丰富的词汇让人浮想连翩,恍如置身仙境。


  但想象必竟是想象,消费者还是要搞清楚广告的内容,而且广告虽然等同于合同,广告却不是合同的全部,更不能代替行程。在广告中旅行社有可能虚增天数、分拆景点,把同一景区的景点尽可能多地写在日程安排中而其实只是一个大景点、有些广告中的景点清单有长长的一串,让人觉得行程十分丰富,其实,这些清单很可能是“分解”过的,一个景点排上几个分点的名字,或是选择一系列门票价格低或免费的景点放到广告上去,最后真走下来才发现原来只是几个景点而已。消费者还是应该以报名时的行程安排为准,而且广告中的词汇可能会有些夸张,这也只是旅行社促销的一个手段,只要不过分也是情理中的事情,消费者也不必太较真,关键还是要亲自到旅行社咨询报名,问清楚有关内容,不可以自己想当然对旅游产品下判断。


误区三 “准星”等于“标星”———参团标准没有统一格式


  何先生曾经参加九寨沟旅行团,出发前说好是全程住三星级酒店,但由于当地酒店特别紧张,一车人最后终于在半夜三更住进半路川主镇上一家小旅馆。高原反应、寒冷、而且没有洗手间,虽然他能理解当时的客观条件,但以后再外出旅游,就一定要求参加那些有指定住宿酒店的团队。


  点评:不知从何时起,旅行团的住宿标准有了“准星”与“标星”的提法,这当然是与酒店的评星标准有关系。有些酒店是挂牌星级,即是“标准的星级酒店”(简称“标星”),而有些是没有挂牌的酒店,但“正在申报星级酒店”或是“感觉有星级酒店标准的”,即是“准星级酒店”(简称“准星”)。


  旅行社通常以“星级酒店”来划分旅游团的档次,一般来说,标准团入住的是二星级或相当二星级的酒店,豪华团入住的是三星级或相当于三星级的酒店,超豪华团入住的是四星或以上的酒店。但是并非每个拥有硬件设施的酒店都可以顺利评选上星级酒店,酒店的软件也是评审的关键之一,那么在这个漫长的评审过程中酒店对外只能宣称是“准星”酒店,因此不少客人会发现酒店还未挂“星牌”,而酒店的装修设施设备好坏没有统一的标准,完全靠消费者的“主观意识”感觉、判断。

  每到旅游旺季,酒店的住宿问题就会成为投诉的热点,消费者在报名参团前最要紧还是弄清入住哪家酒店或是有可能是哪几家酒店,通常“准星”酒店都是新酒店,其入住条件有时比旧“标星”酒店还好。


误区四 拼团等于“卖猪仔”———“合法拼团”亦是违法


  刘先生和朋友一行6人参加旅行社的山西旅游团,抵达太原时,发现当地旅行社把其他两个旅行团共12名游客与他们合成一团。因地陪在协调和沟通方面做得不够到位,致使游客在旅游车上争座位、吃饭时互相排挤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个别线路组团未达出团人数的时候,旅行社都可能出现“收不满客”的现象,地接社通常会把这些零散团队合成一个团队组织参观游览。不过组团社一定会事前知会客人,在征得客人同意以后才发团队。


  点评:“合法拼团”是旅游业的专属名词,而“卖猪仔”则是消费者的专属名词,两者的共同点是团友来自不同的报名点或是报名社,而不同的地方是前者报名前就知道“有可能被卖”,后者是“被卖了以后才知道”,因此“合法拼团”是合法的,而“卖猪仔”是违法的,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


误区五 “6天”等于“6足天”——出游未必“早出晚归”



 对于有“拼团”的行为,旅游质监所会分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旅行社在出发前告知客人,在旅游合同上也有说明的,这里就不存在投诉问题;如果旅行社事前没有知会客人而擅自“拼团”并引起接下来的一系列不快,客人就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误区五 “6天”等于“6足天”———出游未必“早出晚归”


  计划参加北京6天旅游的肖小姐走过三四家旅行社,手中拿着一堆资料进行对比,各家旅行社行程中都是8个景点,而价格相差了近千元。原来是交通在作怪。在中长途旅游中,机票总会是团费的“大头”。同一旅游线路价格差别大,首先从航班上找原因。不同时段出发的航班价钱相差不少。大部分较有信誉的旅行社都将各个团队的航班具体到行程上来。肖小姐逛了几家旅行社,手上拿到的行程都写明了往返的航班时刻,最适合旅游的航班应是“上午机去,傍晚航班返”,这样既能保证充足的旅游时间,又不至于太过劳累。


  点评:经常可以看到有些游客在出完团回来后埋怨出团天数不足,原因是出发的时候是下午或晚上,回来的时候是早上,哪有行程上写的那么多天,扣除头尾两天,中间没几天在景区。但事实上交通所占用的时间在旅行中是必然的,除非消费者自己到达旅游目的地,在当地参加旅行社,便会缩短交通在旅游团中所占用的时间。


  至于“晚出早归”的问题在旅游团中时有发生,原因是折价机车船票通常都在早上或晚上,旅行团有时为了节约成本,选择“晚出早归”的航班也无可厚非,只要游客在报名时弄清楚就可以。


误区六 门票等于套票———旅途中不应再付费用


  王先生刚在五一节参加了某旅行社的海南之旅,这5天旅程王先生遇到的烦心事一件接一件:经不住导游的劝说,王先生等人在著名的东山岭加游了一个寺庙—————潮音寺。眼看里面香火鼎盛,王等人也蠢蠢欲动,想添个香火,一问上香钱130元/人,来到寺庙不上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王先生只好悻悻地掏钱购买。接下来在三亚著名的南山寺风景区里,王先生等人想参观放有舍利子的千手观音,又得自己出钱购买小门票……


  点评:一些旅行社的广告中声称旅游费用里包含门票费,但旅游景区常常分“大票”、“小票”。“大票”是景区大门的票,像“景中景”、“园中园”、索道费用等,都要游客另外出钱购买,这种情况最好在签报名合同之前问清楚。


  而且在旅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导游要求“加点”(即加景点)的现象,按照一般做法,旅行社会在旅游合同上注明“建议自费×百元”或者“建议自费增加×个景点”,游客认为没有异议便签名生效。在旅游途中,旅行社一定会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确保行程上的景点参观完毕。而导游在建议游客自费增加景点时,会要求客人签名保证“自愿参加某自费项目”。旅游景点在邀请客人参加“互动”项目时,应该事先知会客人或在当眼处招贴收费标准。另外,旅游合同上都会约定加点的数量,如果旅行社拼命加点则是不合理的,游客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误区七 团餐等于大餐———八菜一汤是“宴席标准”


  陈先生去年到北海旅游时,晚餐时导游将团队带到一海鲜馆前,称为了让游客品尝当地海鲜,晚上不安排餐饮,由游客自费点菜吃。陈先生等人要求退回餐费,却被告知原本计划中就没有安排这一餐,旅行团餐都会有指定的标准,一般来说行程中会注明“餐标”,例如写上“餐标:50元/天”的字样,那就是说每天用餐标准是每人5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20元。


  点评:“吃不惯”和“吃不好”的评语经常会在广东游客的嘴里蹦出来,“吃在广州”这是众所周知的,而团餐质量也经常会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之一。旅行社的行程里通常都注明包多少餐,有的还有餐标多少元,而旅行社的标准经常是以“吃得饱”为标准,而不是以“吃得好”为标准,因为“吃得好”的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因此出去旅游对团餐的期望值不要太高,除非这个旅游团是以“美食”作为特色包装的,况且外省的“美食”与广东的“美食”通常都会有一定差距,有时难免吃不惯。


  尽管如此,游客应该入乡随俗,试试当地的风味菜,反正团费那么贵都交了,难道还舍不得这点“酱油钱”,如果团餐中没有安排,可以自己“凑份子”让导游帮忙加菜,相信一道令人难忘的佳肴会令旅程更加有趣。
误区八 入店等于“黑店”———购物都是“超范围经营”


  唐小姐去年12月份参加了“海南双飞4天豪华游”,一路上海岛风光的美自不必多说,食宿方面也是非常好的,但是在短短的四天行程里,该旅行团竟然去了诸如珍珠、茶叶、熊胆、土特产品、海产品、保健品等等共8、9个购物点。更过份的是,到景点游玩有时间限制,可购物从来就没有时间限制,而且往往费时很长,占去了很多时间。


  点评:目前旅行社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定点购物的数量为每天1个,行程紧凑时会在一天内安排2次购物时间,不过平均下来也是每天1个。如果购物点超过规定数目或者购物时间过长,全陪有权提出警告以及阻止地陪的行为,必要时报告地接社或组团旅行社。购物点过多,购物时间过长是目前消费者投诉得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在整个旅游过程中,全陪必须担起协调和监督地陪工作的任务。消费者在旅行社定点的购物点内购物,如有质量问题也可以向导游或商家交涉进行更换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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