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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威:“驴友”应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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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22: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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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户外运动也越来越受欢迎,驴友一词的关注度也开始高了起来。简单的说,“驴友”就是户外运动的爱好者,而这些户外运动中又常带有探险性和刺激性,因此也难免有危险的存在。可是当“驴友”遇到危险甚至被困时,救助他们所花费的巨大人力物力该由谁来买单呢?
  1月18日,北方网刊出了《“驴友”被困冰沟25小时,获救后对救援人员冷漠》一文。16日,这4名擅自进入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登山爱好者,经过消防部门、护林员、森林公安和众多热心驴友8个小时的通力合作,在被困约25小时后终于被成功救出。而面对解救了他们的消防队员,这些“驴友”竟然只有一句冷漠的“没啥说的,这是个什么事呀!”作为回报。比起那8个小时里救援人员马不停蹄的热忱,这样的反应不仅让人寒心,也让人反思。
  “驴友”被困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事实上,由于“驴友”的探险精神,往往被困的地点都十分难以救援,这就意味这要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驴友”被困,主要原因还是在他们自己身上,经验丰富的“驴友”分析,一意孤行、冒险为之,不是“强驴”、偏当“犟驴”,往往是那些被困“驴友”的特性。这4名被困“驴友”就是擅自进入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在位于海拔2200米的冰沟迷了路。为了解救这些“犟驴”,消防部门不得不舍弃了两根价值8000元的救助绳,还别提援救过程中动用到的这种人力物力。可是,并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犟驴”们要为此买单,相反,他们也许连说声谢谢的义务都没有。这就意味着所有的付出都将由国家“默默”担下,这样的负担合理吗?
  要知道,擅自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经违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并且,“驴友”们的行为完全是个人自主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发生任何意外,将没有任何一家单位或者个人将要因此承担责任。可是,如果他们发生意外求援,有关部门是不是就有义务免费展开救援呢?从人道主义上看,我们当然不能放任任何一条生命的流失。但是,如果是危险是由个人的不谨慎诱发的,个人是否也应当为此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呢?仅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年平均接到的救援请求就有五六起,并且这个数字还有上升的趋势。如果每一次的救援都是如此“昂贵”,总有一天,国家将负担不起这些“犟驴”任性的后果。
  探险不是冒险,呼吁驴友出行要更为小心谨慎,不仅是对个人的生命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而国家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毕竟光靠教育,有时候是制止不了某些“犟驴”的。只有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才能真正让他们意识到,个人行为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力并不小。
  来源:荆楚网
  作者:何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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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0 00: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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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的确让人寒了心。救了,是责任也是义务。但是不救又不行。
唯一质疑的是,那是什么绳子啊,要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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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23: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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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味撩人 发表于 2012-1-20 00:33
这样的人的确让人寒了心。救了,是责任也是义务。但是不救又不行。
唯一质疑的是,那是什么绳子啊,要8000 ...

高级的绳子都比较贵吧。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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